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4年,山东省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达到89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0.37%,成为全国第六个进入老龄化的省份,比全国早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经过20多年的增长,截止到2018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增加到了223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也增长到了22.29%,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511.1万人,占总人口的15.01%,标志着山东省从低度老龄化迈入了中度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2015年底全省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达到370万,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19%以上,预测到2020年将达到441万人。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对养老、医疗等方面所带来的压力更是巨大,作为全国老年人口数量第一大省,山东省面临的老龄挑战前所未有。面对严峻挑战,构建普遍的长期照护保险是山东省的必然选择。作为能够有效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问题的良好方案,长期照护保险已经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得到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国内,青岛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取得积极成效。2014年山东省决定在日照、聊城、东营和潍坊四市进行长期照护保险试点;2017年,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并结合前期试点,山东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建立长期照护保险,核心是解决“钱”的问题,因此,构建合理的筹资机制是必然要求。构建合理的筹资机制,保持财务平衡,是长期照护保险稳健运行的关键。本文首先分析了山东省构建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背景,探讨了德国、日本和韩国三国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机制,在借鉴德日韩三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各地市的相关政策及对筹资要素的分析,对山东省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机制进行了初步设计;而后基于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山东省统计年鉴数据,通过ILO筹资模型对现收现付制下山东省长期照护保险的缴费水平进行了测算,同时对各筹资主体的费率分担及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得到山东省实施长期照护保险的三种初步方案。综合分析后,认为第二种方案更适合当前山东省实施,即2016—2030年,政府负担40%,企业与个人按1:1比例分担,各负担30%,企业与个人缴费率介于0.43%—0.57%之间,各方负担均能够承受。最后,从构建合理的筹资机制和筹资水平适度化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拓宽筹资渠道以及建立评估机制,以期为山东省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构建与发展提供参考。构建合理的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不仅可以为满足失能、半失能等人员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提供资金安全保障,同时也是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障。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引发更多对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的探讨与思考,不断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