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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是基于语料库的对比实证和理论阐释,旨在探讨中国大学生议论文中的“声音”与英语本族作者之间的差异。传统的外语写作领域的研究通常是以词汇、语法等层面为研究对象,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以文化层面为研究对象的写作对比研究渐兴,特别是L1和L2写作教学中的“声音”得到研究者的广泛探讨与深入研究。Matsuda (2001)认为在二语写作中,声音是语言使用者从社会所能提供的变化中的技能中有意无意地选择出的妥当的和不妥当的所有语言因素的混合效果。Ivanic (1994;1995;1998)认为,个人的声音转化为书面语时不仅没有在书面形式中消失殆尽,而且书面语的词汇、句法、语义和结构等因素可以像言辞的语音韵律一样构建出个人的身份,因而书面语篇总会表征出作者自我的“声音”(Ivanic & Camps, 2001)。值得注意的是,在英语写作研究领域中,有关“声音”与文化因素的讨论占有很大比例。Atkinson (2001)认为“声音”可以由社会和文化建构出不同的版本。由于个人主义在西方社会中广为传播并扎根于既定意识形态之中,“声音”作为个人自我实现的一个重要手段,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因而在西方作文教学中隐含着一个共同前提,即个性是人类的基础,写作教学就是要将人的个性部分得到充分的表达与展现(e.g., Berlin, 1988; Bowden, 1995; Li, 1996)。而属于互为依赖型文化的中国文化中,个人建构通常被认为以社会为中心,个人和他者的关系不是截然分开,而是共同联系于同一个社会,提倡集体主义(Markus & Kitayama, 1991),所以写作理论倡导社会道德价值,提倡含蓄文风,谨慎表达文章观点,文章之中经常引经据典,因此“声音”的表达与传递与西方式的“声音”表现手段就可能有诸多不同之处。Matsuda (2001)指出,如果声音的概念化偏重于“西方式”的理念,那么非西方文化传统下的英语学习者就不但不大可能从课堂中直接获取这样一种文化背景。鉴于以上两种文化对自我的不同建构,因此本文提出假设,在书面语篇中文化因素会对“声音”产生一定的影响,或者说,“声音”具有一种文化属性,不同的文化可能建构出书面语篇中不同的声音类型。如果中国学生没有在很好的理解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在书面语篇中的表现方式,那么当他们进行英语写作是极有可能出现母语文化的负迁移。本文将“声音”概念细化为四项语言学表征,即确定性、自显性、熟语引用、直接性,并建立了一个小型的中西议论文对比语料库,对其中的各项变量进行检索对照分析。研究统计结果证实了本文所提出的假设,中国大学生与英语本族作者在议论文“声音”的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而学生英语水平的高低对“声音”质量影响不大,中西文化的差异对作者在文本中的自我建构有整体上的影响,“声音”具有文化属性。调查结果启示我们应在二语作文教学中提高“声音”等文化知识的写作规约意识和体裁意识。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首先介绍“声音”这一概念的定义及其在作文教学研究中的总体情况,在相关的研究综述中指出过去研究的不足之处,从而确定了本文的两个主要研究问题。第二章回顾“声音”与文化和自我建构的相关文献,特别对Markus & Kitayama (1991)的文化理论进行了阐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在第三章,本研究建立一个小型的语料库,包括中国大学生和英语本族作者的英语议论文各三十篇,设计了两个对照组,并依据议论文中“声音”的四项语言学特征,应用相关软件对其进行检索和显著性对比分析。第四章对得到的量化数据逐次对四项变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功能、文化角度合理解释数据。第五章总结全文,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结果在写作教学中的应用,并指出今后研究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