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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的股东出资制度是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商事交易安全打下基础。股权出资属于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中的股东出资制度范畴,但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定股东出资形式的性质,鉴于股权出资的特殊性,对于股权出资法律性质要有清晰的认识,不仅仅从股权转让的角度认识股权出资,更要从被投资公司的一项投资角度,进而从公司组织法行为的角度认识股权出资。同时,通过分析股权出资引起的法律效果可以更好认识股权出资的优势和弊端,以便更加理性的认识和利用股权出资制度,特别是对于股权出资法律效果的特殊形式股份转换要从公司组织变更行为的角度来加以认识和完善。最后,股权作为一种新的股东出资形式,体现了公司法对资本经营功能的重视,体现了公司法理念从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的转变。在这种理念的转变下,对于股权出资引起的法律问题,需要从制度上进行完善,以更好发挥股权出资的制度优势,促进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发展。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是关于股权出资的适格性研究。作者首先分析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对现物出资标的物适格性的规定,进而从理论上分析股权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并且股权出资符合现物出资的适格要件,最后作者从股权出资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与实践角度,进一步论证了股权出资的合理性。第二章是关于股权出资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分析。首先,作者分析了股权出资的特殊法律性质,从股权转让和股权投资两个角度进行阐述。进而作者阐述了股权出资的法律效果,特别是股权出资的特殊形式股份转换。最后,作者分析了股权出资法律效果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对其消极作用进行了理性分析。第三章是关于股权出资的完善及法律规制。针对股权出资的消极作用,作者从股权出资的主体与客体、评估、信息披露、关联企业等四个方面进行法律规制,以期最大限度的规制股权出资的弊端,发挥股权出资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