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逐渐成为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之一。为了争夺网络购物渠道的份额,各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出现也给了电商企业新的竞争战场。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是个人消费信贷产品的一种,是由购物网站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在该购物网站上进行购物消费的一种新型的消费信贷方式。2014年2月我国第一只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京东白条问世,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自此迅速的在我国发展起来。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区别于普通的消费信贷的特点主要是其在征信、授信方式上的创新,使其不需要依托于传统的征信数据来源,在征信、授信方面更加的简便、快捷,从而极大的拓展了消费信贷的潜在用户群体,弥补了我国目前以商业银行作为消费信贷提供主体的缺陷。但是,由于提供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是购物网站自身,因此,消费者使用该产品进行购物只能选择在该网站上进行,即对该产品的使用就等同于选择在购物网站上进行购物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信贷产品,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能否被消费者认同和采纳?该种产品是如何影响消费者对购买渠道的选择的?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研究还比较少,即使少有的几篇文章也多停留在概念论述这样的层面上,相关的实证研究更是基本没有。因此,本文以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对消费者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作为研究主题,以计划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感知风险理论和渠道选择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结合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具体特点,构建了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对消费者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模型,探讨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评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对消费者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作用机制。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实证分析法这三种研究方法对本研究的内容进行研究分析。为了分析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易用性、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感知有用性、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感知风险、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感知行为控制、渠道感知风险和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相关关系,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搜集了理性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理论、感知风险、感知行为控制和渠道选择的相关研究作为理论基础。由于本研究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分析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者感知特性对其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这就决定了本文的数据只能来源于作为消费者的被试者,因此,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参考相关文献对各变量的测量维度与测量题项,为调查问卷的设计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之后进行科学的消费者数据收集。运用数据分析软件SPSS20.0和AMOS20.0进行实证研究,并得到结论。其中,SPSS20.0主要用于检验所搜集样本数据的信度和效度,而AMOS20.0则用于分析相关变量的路径系数,测量模型拟合优度并对模型进行修正,最终得到模型的最终路径图,从而得到相关变量之间关系的显著性结果。 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有用性、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对消费者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有直接的正向影响作用,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者感知有用性越强,消费者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越强烈;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者感知行为控制水平越强,消费者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越强烈。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风险对消费者的渠道感知风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消费者的渠道感知风险对消费者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有显著的负向作用,即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风险通过影响消费者的渠道感知风险,间接的影响消费者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对消费者的渠道感知风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作用,即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对消费者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有间接的影响作用。根据结构方程模型的效应分析中可以看到,在影响消费者最终的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变量中,总的影响程度最大的是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有用性,其次是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易用性,之后是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再后来是渠道感知风险,最后是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风险。 本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未来发展的相关建议。(1)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提高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易用性。(2)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提高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有用性。(3)降低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风险。(4)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渠道感知风险。(5)提高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水平。 由于本研究课题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较新,尽管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本文在研究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对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时,将产品的感知特性划分为产品感知易用性、产品感知有用性、产品感知风险和产品感知行为控制四个方面,但是消费者感知到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特点可能不仅仅包括这四个方面。(2)影响消费者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因素较为复杂,本研究仅选择了其中一些因素进行分析,可能还存在其他的重要影响因素未被考虑。受个人精力所限,本文并未考虑消费者自身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对于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水平来说,功利主义的消费者其感知行为控制水平较其他消费者更高。(3)虽然本研究的量表借鉴了不少计划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和渠道选择理论的成熟量表,具有良好的理论基础,但由于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研究还较为新颖,问卷中一部分问题是针对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特征自行设计或修改而成的。另外,在问卷样本选择上,考虑到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较为新颖,主要选择在高校中进行发放,但是考虑到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未来发展必然向传统消费信贷不能覆盖的农村等区域发展,因此,本研究所选取的样本可能很难代表潜在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用户的行为特性。 随着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推广普及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进一步改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相关研究仍然值得继续探讨,根据本文的研究局限,在未来的研究中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拓宽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者感知特性的研究角度。本文主要从产品的感知易用性、感知有用性、感知风险和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水平四个角度对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特点的感知,然而这四种感知特性可能并不能全面的概括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特性。因此,后学的研究可以着手于其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感知特性对相应的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2)在现有基础上考虑更多的可能影响消费者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因素作为中介变量加入模型进行验证,从更全面的角度探讨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对消费者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3)根据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特点,进一步提高研究量表的科学性、可靠性、简洁性。问卷发放时行可以选择在更大范围上的农村、城市进行大样本调查。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本文所研究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在2014年才首次出现,相关的消费者感知的产品特性还没有相关的研究。本文以相关文献为基础,将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者感知特性划分为产品的感知易用性、产品的感知有用性、产品的感知风险和产品的感知行为控制四种感知特性,并通过实证分析能够应用于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研究,并考虑了渠道感知风险的中介作用,丰富了消费者行为的相关理论。第二,本文通过构建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四种感知特性、渠道感知风险与网购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机制模型,丰富了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理论研究。在将渠道感知风险作为中介变量的实证研究过程中,通过路径系数分析,发现了渠道感知风险的中介作用,从而丰富了渠道感知风险相关的研究。第三,通过研究发现,在使用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进行网络购物的情境下,消费者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感知行为控制能够降低渠道感知风险水平,进而提高网购渠道选择意愿。产品的感知风险能够提高渠道感知风险,进而降低网购渠道选择意愿。这些发现为目前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今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