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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的杂散居情况尤为普遍。由于散居少数民族居住也较为分散,人口较少,因此不论在政策立法上,还是教育经济发展上往往容易被忽视。又由于民族乡杂散居少数民族儿童受教育权有其特殊性,其受教育权利保障就显得更加的重要。本文通过对相关民族教育政策的梳理和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有关研究的综述,探讨了受教育权利保障的实现条件及衡量角度、散杂居少数民族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特殊性,进而讨论了其受教育权利保障的具体指标内容的构建。本文从权利需求、权利意识、权利保障实际状况、政府保障四个方面入手设计访谈内容和问卷,对广西和贵州两省交界的里湖瑶族乡进行调查。近几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我国对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越发重视,通过政府、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民族乡散杂居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散杂居少数民族儿童受教育权也得到了较有力的保障。但我们也从调查结果看到,民族乡散杂居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的现状仍存在许多尚需完善的地方。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民族乡散杂居少数民族民族教育法律政策的不完善、教育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民族教育的主要因素。加上家庭教育与民族传统观念的干扰加大了“普九”工作的难度,使散杂居少数民族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缺失家庭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