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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财政支出的信息公开问题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这是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在公共财政领域中的延伸。因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社会公众对财政收支状况的透明度、财政支出的用途、结构及其效果等愈加关注,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需求日益提高。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之前对公众紧闭的信息之门终于敞开了。信息公开制度开始运行,为公众申请某些关系到切身利益的财政支出信息提供了制度上的途径,但其运行效果如何仍不得而知。所以,本文选择了政府信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支出的信息公开作为研究起点,运用理论结合实际、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宪法、行政法以及现代财经理论的研究成果,主要分析了公共财政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研究了其公开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以及提出了我国在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上的努力方向。全文在结构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本部分首先介绍了与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的纳税人知情权理论、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控权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容,阐明了笔者的观点,为下文对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的论述奠定了基础。同时分别从政府、社会公众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公开财政支出的几大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在财政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透明度比较低,远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而且我国的财政支出公开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公开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和公众信息供求双方缺乏互动;预算流于形式,现有财政信息笼统粗略;财政支出行为可诉性的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我国目前公共财政支出的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第三部分论述了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的努力方向,试提出以下完善措施:一是完善财政公开法律规范,为财政公开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改变当前政府主导模式,加强政府和公众的良性互动;三是加强预算信息的披露,提高信息的充分性和易得性;四是完善救济制度,发展纳税人诉讼。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法治,透明的政府,拉近政府和社会民众的关系,让“向纳税人负责”从此成为政府不可逾越的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