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剧烈,城镇人口失业率呈显著增加趋势。下岗、失业、再就业不仅成为我国首要的社会经济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全局性、长期性与战略性的理论问题。它涉及到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经济的增长,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如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基于此,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在我国现有劳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宪法赋予的劳动权,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使得企业职工的下岗法治化,并运用法律手段推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程。全文的中心议题就是: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享有包括再就业权利在内的作为劳动者所应具有的权利,国家应当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权,通过完备的法律规范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再就业的机会。我国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在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与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现有的促进就业的法律规定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分析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大量详实数据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的失业情况进行了详尽的实证分析,并就我国再就业的法律对策作出了深入的探究。首先,作者结合我国下岗失业的现实状况,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分析了下岗失业的原因,指出其主要原因就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其次,由于过重的就业压力和过高的失业率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与危机,进而论证了解决失业与再就业的重大现实意义;第三,阐明了促进就业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为保障充分就业,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提供就业培训,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第四,作者在对西方发达国家促进就业法律措施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其成功经验提出了对我国搞好再就业工作的启发,并提出了建设性建议:当务之急是构建我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法律体系,以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为再就业立法目标模式。其法律体系应当由就业促进法、就业安定法、社会保障法等法<WP=5>律构成。同时,扩大劳务输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以此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再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