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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是清政府“量地置员,因事而设”的一种地方行政机构。厅的出现对近现代内蒙地区的区域划分有着深远的影响。大量移民流入蒙地,改变了内蒙地区的地方行政建制。本文试通过对晋蒙地区移民的分析来探讨内蒙地区厅的沿革,以期展示内蒙地区的社会变迁;通过对绥远地区从十二厅的设立到绥远省的建立沿革,以期探讨清末民初内蒙古西部的建置变迁。
从清朝至民国,内蒙地区的移民潮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在清朝初期(雍正、乾隆年间),第二次在清朝末年(光绪年间),第三次是民国初年(1929年之前)。清朝前期的移民多为自发性移民,与其他两次相比较而言,流动规模与范围较小。清末新政引发了第二次移民潮,政府放垦土地,移民实边,即增加了国家税收,又促进了汉民的流入和内蒙地区的再移民。移民的聚集对内蒙地区的行政建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第一次的移民潮促使了地方行政机构一厅的设立,第二次移民潮时除增加部分厅外,有些地方甚至改厅置县,第三次移民潮发生后,县省制度最终确立,内蒙地区的地方行政制度基本完备。因此,分析移民的成因、移民的路线与影响对研究厅的设立和变迁有更清晰的认识。
移民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开垦土地,随着移民数量的增加,开垦的土地随之增多,当开垦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时,又需要更多的移民前来耕种。移民与开垦互为条件,互相促进,逐渐发展成一种不可遏制的潮流。当汉族村落逐渐形成,蒙汉纠纷日益增多时,清朝原有的盟旗制已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为防止大量清廷户籍下的汉民加入蒙旗,壮大蒙古的势力,清政府实行封禁政策,在禁而不止后便先后设立了厅对汉民进行户籍管理、税务征收、处理司法事务等,在蒙古地区实行“旗厅并存、蒙汉分治”的政策,其原有的封禁政策已是名存实亡。除移民的原因和数量值得我们关注之外,政府放垦土地的政策、数目和效果也值得我们深思。
本文将以人口的聚集与管理为主线,利用地方志史料和基础史料,采用个性案例,以小见大,分析当时十二厅设立的原因、经过与影响。在利用史料时多采用归纳与演绎法、分析综合法、历史与逻辑分析方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来分析史料、利用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