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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执业权是一项从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批评建议权延伸而来的宪法权利,是言论和出版自由、批评建议权在媒体传播领域的具体运用。媒体执业权对于一国的宪政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媒体执业权是民主的基石,是扩大民主参与的手段和保障;媒体执业权可以促进法治建设,是宣传法制的主要阵地;媒体执业权的实现可以保障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批评建议权以及知情权等基本权利的实现。因此,媒体执业权对于正处于现设宪政国家关键阶段的我国而言,其作用和意义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目前我国新闻立法严重滞后,现实生活中矛盾突出,这一切表明我们对媒体执业权的宪法保护理论研究还不够全面和深刻。鉴于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对我国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现状进行反思并借鉴国外的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制度,为我国的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体系的完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关于媒体执业权的演变和界定。本章首先简单回顾了媒体执业权的历史演进过程。接着从媒体执业权的概念、具体内容入手详细分析了媒体执业权的内涵,对媒体执业权的宪法权利地位进行分析,并对媒体执业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明确界定媒体执业权。第二章阐释媒体执业权的宪政价值。本章在分析宪政与价值内涵的基础上,对媒体执业权宪政价值的具体表现进行了阐述,包括:以权利制约权力、促进民主参与、推进法治建设和保障人权。第三章考察了我国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的现状。本章以媒体创办权、采访权、报道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媒体自律等六个方面为切入点,结合我国现行的新闻法律法规,对我国媒体执业权的宪法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从立法、制度运行以及媒体自律等三个层面对我国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总结。第四章是关于我国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的完善。本章针对当前我国媒体执业权宪法保护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制度、司法、媒体自律四个方面就完善我国媒体执业权的宪法保护提出自己的建议,如制定专门性《新闻法》、建立“事后审查”制度、宪法司法化、建立新闻评议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