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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消费者合同纠纷开始大量涌现,但我国现行法尚未能妥善解决此类消费者合同纠纷。因此,我国消费者合同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势在必行。本文以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现代化为研究对象,借鉴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现代化的先进经验,指出我国现行的消费者合同法律制度的不足。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重启之际,分析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现代化对意大利和德国民法典修正的影响,以期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中消费者合同法律制度之构建提出有益建议。本文第一章,从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出发,简要分析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的产生与发展,指出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在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消费者权利的制度化与消费者合同违约救济制度的多元化。本文第二章,研究分析欧盟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调控制度。首先对未经逐一协商规则与消费者合同权利义务显著失衡规则的调控作用进行详细研究,并选取欧盟法院在消费者信贷合同中进行不公平条款调控的经典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其次总结并借鉴欧盟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调控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格式条款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第三章,研究分析欧盟消费者权利制度。以欧盟消费者合同类型化入手,结合欧盟法院的相关判例分析欧盟消费者知情权制度,消费者撤回权制度,以及消费者解除权制度在不同类型的消费者合同中的适用,并借鉴其先进经验,对我国消费者权利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第四章,研究分析欧盟消费者合同违约救济制度。详细分析欧盟消费者合同违约救济措施的可选择性,与对违约损害赔偿的扩大性解释,并借鉴其先进经验,对我国消费者合同赔偿性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第五章,通过研究欧盟消费者合同法的现代化对意大利、德国民法典修正的影响,发现我国现有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尚未涉及消费者合同法律制度的构建,尝试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构建消费者合同法律制度提出有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