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我国现有的某些乐理、和声教科书以及某些学者对“交替调式”所作的定义为质疑对象,指出“交替调式”概念的混乱与错误,并将“交替调式”、“调式交替”与“转调”这几个概念的区分更为明确。“交替调式”、“调式交替”与“转调”作为音乐基础理论和现代民族乐学理论中的基本概念,在我国音乐理论家们所撰写出版的有关专著和教科书中,对此都有过界定及相关的论述。由于各版本的著作和教科书所下的定义不尽相同,比较混乱,极不利于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时也给教学和学科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结合具体的音乐作品、民族音乐形态学、音乐美学及相关音乐理论,对其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以期促进两个概念定义内涵的规范与完善,为本专业所属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提供进一步研究的专题性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