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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重任。但创业板市场创建之初屡屡出现“三高一异,即高超额募集资金、高市盈率、高股价和股价异常波动”的现象一直备受关注,也成为了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的隐患。近年来,学者们针对IPO超募融资这个中国资本市场独特的现象,围绕投资效率和高管薪酬两个问题对其使用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少有针对性地研究IPO超募融资与企业并购之间的关系,而超募融资与频繁并购却是中国创业板市场相辅相成的话题。同时,现有研究鲜有讨论不同并购支付方式的市场反应,更是缺乏探讨与IPO超募融资直接相关的现金支付并购的短期绩效的研究。究竟IPO超募融资带来的充裕的流动性是否会驱动企业开展并购,这种“烧钱式”的并购是否可以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其短期绩效如何?这都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本文以2009年至2017年我国创业板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其从2010年至2017年开展的并购活动。研究发现:第一,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IPO超募融资会驱使企业进行并购,在并购概率、交易规模、交易频率和支付方式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IPO超募融资会驱使企业使用现金进行并购,IPO超募融资越多,则企业发生并购的概率会越大,并购交易规模会越大,并购交易频率会越高。第二,市场对于不同的并购支付方式会有不同的反应。现金支付方式的市场反应显著小于股票支付或者股票与现金混合支付,并且市场对使用IPO超募融资开展并购活动反应消极。超募融资越多,现金支付并购的市场反应越负面。第三,本文的进一步研究还发现券商声誉机制在企业使用IPO超募资金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高声誉的券商抑制了企业使用IPO超募资金开展并购的概率和规模。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五点建议:第一,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利用市场手段消除IPO超募融资现象。第二,政府部门还应着实强化对于创业板公司兼并收购活动的进一步监管,切实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三,对于保荐机构而言,应勤勉尽责做好IPO发行定价与持续督导工作,审慎核查公司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避免公司对存留的以及未来重新放开发行市盈率限制后可能继续产生的巨额IPO超募资金进行“乱投乱用”。第四,对于超募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创业板公司而言,一方面应该制定完备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把握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要继续强化公司治理,缓解资金过剩带来的代理问题。第五,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而言,应该合理判断创业板公司并购活动的驱动因素,关注并购支付方式以及并购绩效,警惕部分内生增长乏力的公司通过并购并表粉饰业绩的“骗局”。本文的研究创新与贡献可能在于:第一,立足中国国情和制度背景,拓展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与并购驱动理论,解释了创业板公司并购浪潮的成因。第二,检验了目前IPO超募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实际效果,深化了我们对于IPO超募融资对企业微观行为影响的认识,为创业板公司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监管部门完善超募融资管理,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履行义务提供有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