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PPP是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简写。关于PPP的定义,国内外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我国官方的说法是,PPP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广义PPP指的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私营部门等,基于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而建立的各类“合作伙伴关系”,主要包括BOT、PFI等模式。狭义的PPP与BOT的原理较为相似,但它比BOT更加注重政府和私人部门在项目全过程中的建设运营合作,是本文的讨论重点。2014年以来,国家财政部在中央政府层面大力提倡和推动PPP模式,并将PPP模式定位为一场体制机制的变革,而非简单的政府投融资模式。在这场“变革”中,财政部门将面临哪些风险,应担当何种角色,该发挥什么作用,值得深入思考。但是,运用推广PPP模式不是发改部门或财政部门哪一家的“独角戏”,它需要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而其中发改、财政这两个主要部门应如何分工协同,共同推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则至关重要。本文从PPP模式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出发,首先介绍了PPP的概念及演变、PPP项目的适用范围和突出优势、PPP模式的核心问题、关键环节、实施程序、政策依据及我国现阶段运用推广PPP模式的意义。其次,讨论了PPP模式下财政部门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管理PPP财政承诺、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及绩效动态监测等积极作用和风险。同时,从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两个维度,引出了PPP模式下财政部门与发改部门的协同分工问题。随后,本文简单回顾和分析了国内PPP模式的发展情况,并以深圳市龙岗区为例,分析了龙岗区投融资改革情况和目前PPP工作的开展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龙岗区PPP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接着,文章介绍了加拿大、英国、南非等国外PPP模式发展较为成熟的做法及国内近期推动PPP模式比较成功的典型案例,分析了国内外PPP成功经验及其对龙岗区规范推动PPP工作的启示和借鉴。最后,针对深圳市龙岗区目前PPP工作存在的5个主要问题,提出了6点对策建议。并从“推”和“稳”两个角度,提出了PPP模式下,地方政府发改、财政两个主管部门的合理分工方式。进而得出PPP模式下,基层财政部门以“稳”为主,从技术把关、制度管理、平台搭建三个方面入手的财政管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