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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意义在于在康德的伦理学体系中找出道德行为中理性的动机,也就是我们作道德行为上的推动力。这虽然好像没有了它,康德的伦理学体系仍然是完整的,但是它就没有了实践的功能,而使伦理学体系变得没有生命力,只是一个看似有用而没有任何功能的空壳。
本文的手法是先理清康德不同时代对敬重的论述,再整合到以理性挂帅的体系当中,以寻求协同及磨合,从而显露出道德情感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然后再以敬重为根础的道德情感为主轴,将整个康德的伦理学体系做一个整理及疏通,以证明道德情感在道德行为实践中的必要性。
本文另一条主线,就是在重整道德律的结构,在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没有感性元素的支持下,道德律是不能实践出来,即道德律的全然理性的幻想是不存在的.由此可以理解理性与感性在道德行为上相辅相承的情况.
一向康德伦理学研究的重点及手法都是由理性的层面出发,这有着哲学史的-因素,因为康德一向都是作为经验主义伦理学的对立面,故此我们对当中理性的部分过份着重,而忽视感性元素在康德伦理学中的地位。所以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对整个康德伦理学的重整,以便我们重新认识道德情感在当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