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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回顾了西方成熟市场中管理层收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从理论上讲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债务性融资通常占到80%以上的比例,但是随着近几年对债务融资主要工具之一的垃圾债券和高负债结构下公司潜在违约风险的反思,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途径开始向股权性融资倾斜,比如可在交易所上市的管理层收购基金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管理层收购信托计划,都在于长期参与公司的治理并追求稳定的回报,而在合适的时候以温和的方式退出。从不同的国家看,管理层收购产生的背景和相应的融资选择不尽相同,比如在美国主要是发生在公司回归主业,对原有公司剥离和分立的过程中,美国资本市场创新工具的发达也促使公司采用贷款、次级债券和垃圾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而在管理层收购被最早定义的英国,出于对公用部门私有化目的,融资时比较能吸引到长期投资者,反而是股权性融资与债权融资平分秋色。在俄罗斯等转型经济国家,政府主导的银行体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们国家也表现了这一特点。
本文第二部分对我国的管理层收购融资模式进行了深入详细的分析。首先我国管理层收购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考虑融资途径选择时充分结合这一背景,将研究对象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大型国有企业,比如TCL集团和春兰集团等,通常采用管理层高比例股权奖励,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减持国有股份,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托等方法组合使用。第二类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比如辽宁盼盼集团,粤美的等,一般采用管理层利用承包利润中的个人所得部分,设立收购公司,分期付款并利用股权质押取得银行贷款以及向员工支付身份置换费等方式。第三类是由国有企业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比如上海浦东大众,哈啤集团,较多采用设立职工持股会,引入战略投资者设立壳公司,管理技术要素及经营绩效的量化,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资金支持等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融资渠道,一是银行贷款、二是政府资金,三是民间资本。直接融资比例不高,通过资本市场规范操作的融资比例更小。造成这种融资模式的原因有,政策和法规对企业贷款和进行股权性投资的限制,企业发行债券的高门槛,以及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选择少,缺乏投资退出渠道。除去这些制度性的限制外,这些成功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企业与政府都有密切关联,前两类企业政府虽然是企业主要所有者,但没有初始投资和参与经营,而分享了企业壮大后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管理层提出收购后,非常配合也愿意给与资金支持以维持地方的就业率和税收。第三类企业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对地方经济贡献很大,在与政府的谈判上,往往能争取比较好的条件,得到地方银行的贷款和其他企业的投资都相对容易。民间资本主要集中在江浙一带由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其中也包括一些海外的机构投资者,出于公司中国战略布局的考虑而为管理层收购提供资金帮助。
上述三大融资方式的潜在问题在于操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银行贷款的风险在于提供贷款的抵押是管理层尚未取得的股权,抵押资产的价值和所有权问题都充满了不确定性。政府资金无须支付对价,不能对管理层产生约束。民间资本的引入往往比较随意,缺乏流动性和退出机制,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对现有股东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因此作者比较青睐能在交易所上市的管理层基金和信托计划作为中国未来管理层收购的主要融资选择,以市场化的手段并且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管理层收购的资金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