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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散文翻译中,“韵味”再创造的问题。在我国的文学发展中,“韵味”一直是一个衡量文学作品的重要的审美标准。刘士聪将这一文学审美概念应用于散文翻译中,提出“散文翻译的至高境界是再现原文的韵味”。刘士聪提出的“韵味”说融合“神似”、“化境”二说,符合中国传统美学以“味”为“美”的特征,集中体现了华夏民族的审美理想。同时,“韵味”说也体现了对译文读者的关注,将作者、译者和读者统一到翻译活动中来,有利于整体考察散文翻译活动的全过程。本文将“韵味”说与“等效”原则做一比较,证明无论是“韵味”说还是“等效”原则,所体现的翻译标准基本是一致的。这就说明当把汉语散文翻译成英文时,从英文读者的角度也是可以同等地去欣赏散文中的“韵味”。以上这些证明了将“韵味”作为散文翻译的标准是可行的。刘士聪提出散文中“韵味”的再创造包括三个要素:声响节奏、整体氛围和个性语言。从以上三个方面,进一步分析了刘士聪散文翻译的实例。从刘士聪的散文翻译中,可以看出“韵味”的再现是他一贯追求的目标,同时要在译文中再现原文中的“韵味”,译者既要遵循美学原则,又要遵循翻译原则。因此,刘士聪提出将“韵味”说作为翻译美学的标准,既具有理论意义,也为翻译实践指出了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