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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自由刑是自由刑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现代刑罚轻缓化的背景趋势下日显重要。本文从分析短期自由刑的概念着手,探讨了短期自由刑的基本理论问题、相关制度比较、具体实践状况,以及我国具体的行刑社会化措施。全文除引言、绪论外,共分四章。 引言简要介绍了短期自由刑的现实意义和现有理论观点。阐述了短期自由刑存在的背景支持,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指出本文的研究将从理论演绎和实证调查两个方面展开。表明本文将采用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以达到促使人们明了短期自由刑的现实意义与正当性根据,促进司法实践中短期自由刑的刑罚效用发挥至最佳状态的目的。 绪论分析了短期自由刑的概念。首先将本文的自由刑定位为“剥夺自由刑”,从而排除了“限制自由刑”的适用。因为短期自由刑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它剥夺了犯罪人的自由,把犯罪人关进监狱但又容易发生交叉感染。限制自由刑并不发生这种问题。其次本文将短期自由刑的期限界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这一界定和国际通行观点有所区别,但是针对我国现实国情与法律传统所做出的选择。从我国刑罚结构配置上、实证研究的客观要求上、罪行轻重体系上和刑罚变通执行方式上看,这一期限范围是我国短期自由刑研究的最佳着眼点。同时也强调,在其中还可以细划。短期自由刑最有代表性的部分,应该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 第一章探讨的是短期自由刑的本体问题。首先将短期自由刑置于现代刑事政策的大背景下考察。现代社会,各国刑事政策普遍朝着“轻轻重重”两极化发展。宽松刑事政策对短期自由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刑法谦抑思想、刑法经济性、犯罪原因的深化认识、刑法人道性等观念的具体体现。本文主要考察了宽松刑事政策在刑罚实践和刑事程序上的体现。它的主要刑罚实践体现为刑罚轻缓化和行刑社会化。本文从刑罚人道思想、刑罚效益思想和教育刑思想出发,指出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蕴涵着丰富的人道主义底蕴,符合刑罚的目的。同时运用复归理论与刑事补偿理论分析了刑罚功能的有限性,行刑社会化存在的合理性。认为它注重刑罚效益,是缓解监狱行刑悖论、提高行刑效能和改造质量的根本出路,代表着国际行刑发展方向,符合现代刑事政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