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一些科技也越来越多的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来,高科技的运用能很好的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们的运用也会严重干扰我们的生活,无孔不入的电子监控就是其中一项。 本文从电子监控、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隐私权的相关概念出发,对我国电子监控背景下涉及的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阐述。笔者认为的是,我国无论是从外域的冲击还是自我的发展来看,对电子监控背景下的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是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的。从国外优秀保护模式的借鉴和有利于今后的发展方面来看,笔者都建议我国应该建立“行业自律保护”和“立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模式,这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公民的人权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文分四大部分进行阐述: 一、电子监控与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的相关问题。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对基本定义做阐释,界定了个人信息、电子监控、个人信息隐私权等概念,通过这部分的介绍可以对电子监控下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法律保护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场所电子监控所取得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域外法律保护。这一部分列举了几个有特色的国家保护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其优点与不足,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给出参考建议。 三、我国电子监控背景下关于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评析。这一部分通过对我国目前电子监控背景下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现状的分析与描述,是我们能够意识到我国保护电子监控背景下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四、我国电子监控背景下个人信息隐私权相关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完善。这一部分从其背景出发,提出了立法畅想,对其合理利用、规范设置、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