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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进入中国后,中国的作曲家们就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本土化的尝试。刘健根据他提出的“新民族根源音乐”这样一种“在利用民族音乐素材进行创作时,尽量放弃对素材的‘破坏性’而保持其原始形态”的采样原则下所创作出的电子音乐。在电子音乐本土化的进程中,产生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与效果,也为民族音乐的电子化之路进行了成功的尝试。 本文从“新民族根源音乐”产生的环境中追寻“新民族根源音乐”的产生原因,并将刘健的“新民族根源音乐”定义为电子音乐的采样原则。 这一定义的确立,基于对刘健的作品主体——占其总体电子创作69%的三张CD作品集总体特征中归纳而来的。这三张CD作品集综合体现了对新民族根源音乐采样源的相关要求,包括民族人群的相对聚集与采样音乐的可循史迹。也包括在创作中须遵循整体应用采样素材的基本原则。 “新民族根源音乐”采样原则在这三张专辑中的普遍体现,在中国电子音乐本土化的浪潮中,呈现了以相对完整的民间音乐素材为坐标进行电子化发展的“民族音乐电子化”有效尝试,这一尝试与以电子音乐为坐标,仅将零星民间音乐音色作为音源进行电子化处理的“电子音乐民族化”倾向形成鲜明对比。这一区别正体现了刘健在中国电子音乐本土化潮流中的独特地位。文章还从音域限制、键位设置、音色变异和算法作曲法等技术视角对整体采样原则如何与电子音乐技术相结合的手法进行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