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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随着我国二三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农业弱质性凸显,农村劳动力不断外流,大量土地抛荒。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民收入,我国农村地区开始出现了土地流转。但是传统的转包、出租等土地流转方式随着流转的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逐渐暴露出各种问题。土地流转是影响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关键因素,处理好土地流转问题是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因素。因此,一种新的流转方式——信托流转方式在农村地区逐渐崭露头角。青岛市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副省级城市,农业经营的专业化现代化程度都比较高,农业的发展水平在我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我市相关土地政策也对土地合理流转进行了规范,并进行了土地确权颁证和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孕育成熟。但是我市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也面临着和其他地方类似的问题,如土地流转规模偏小,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多,土地规模经营融资困难等。因此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适合青岛市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由于我国的土地公有制的特殊制度,国外的土地信托流转经验对我市借鉴意义并不大。国内的土地信托流转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浙江绍兴模式,湖南草尾模式,以及专业信托公司参与的信托流转模式。这三种模式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主体的不同。绍兴市成立了三级土地信托流转服务组织,湖南草尾镇由政府出资成立了信托公司,而目前中信信托等专业信托公司也开始参与到土地流转市场中来。本文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从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土地信托的特点和成效等分析,结合现有的流转典型案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我市“政府牵头,合作社委托,专业信托公司受托经营”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并且从信托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服务体系的构建,保障制度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在管理和引导土地流转中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