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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于接受全脑放疗和全脑加局部推量放疗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患者,比较两种放疗方式在患者颅内局部控制及生存方面的疗效差异,并分析影响患者颅内局控及生存的预后因素。[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年5月至2017年10月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收治的206例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患者,所有患者均进行了全脑放疗或全脑加局部推量放疗。根据颅脑放疗方式不同,将患者分为两组:全脑放疗组(140例)及全脑加推量放疗组(66例)。统计的基线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吸烟状态、KPS评分、原发灶病理、靶向治疗、全身化疗、颅外转移情况、脑转移灶部位及大小、神经系统症状、GPA评分、RPA分级、颅脑放疗方式、剂量分割方案等。使用Log-rank检验比较两组患者的颅内无局部病灶进展时间(intracranial local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iLPFS)、颅内无新发病灶出现时间(intracranial regional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iRPFS)及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的差异。同时使用Log-rank检验对影响患者OS、iLPFS、iRPFS的预后因素行单因素分析,单因素分析中P<0.1的变量最终纳入多因素分析,多因素分析采用Cox 比例风险回归模型。[结果]1.本研究中位随访时间为22.7个月,206例患者的中位OS为25.8个月。全脑放疗组的中位OS为25.8个月,全脑加推量放疗组的中位OS为37.6个月。全脑放疗组的6月、12月和24月累积总生存率分别为95.0%、75.6%和54.9%,全脑加推量放疗组则分别为97.0%,86.9%,56.4%(P=0.200)。2.总体患者的中位iLPFS为19.3个月,全脑放疗组的中位iLPFS为17.9个月,全脑加推量放疗组为22.3个月。全脑放疗组的2年iLPFS率显著低于全脑加推量放疗组(34.5%对比49.3%,P=0.041)。3.所有患者的中位iRPFS为17.2个月,全脑放疗组的中位iRPFS为17.9个月,全脑加推量放疗组为15.3个月。全脑放疗组的2年iRPFS率与全脑加推量组相比无统计学差异(38.4%对比27.3%,P=0.347)。4.多因素分析表明RPA 1级(P=0.041)、无吸烟史(P=0.038)、接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s,EGFR-TKIs)治疗(P<0.001)、较好的 GPA 评分(P=0.039)是影响OS的独立有利预后因素;接受EGFR-TKIs治疗(P=0.001)、RPA 1级(f=0.034)、更好的GPA评分(P=0.002)是影响iLPFS的独立预后因素;颅脑放疗期间未同步化疗(P=0.002)、较少的脑转移病灶数(P=0.025)、接受EGFR-TKIs治疗(P<0.001)和更好的GPA评分(P=0.025)是影响iRPFS的独立有利预后因素。5.经过单、多因素分析表明,EGFR-TKIs治疗是影响OS、iLPFS和iRPFS的独立预后因素,我们进一步对TKIs治疗进行了亚组分析。在EGFR突变且接受TKIs治疗的62例患者中,中位OS、iLPFS和iRPFS分别为58.3个月、24.7个月和20.2个月。其中,19例患者进行推量放疗。在这62例患者中,全脑放疗组与全脑加推量放疗组之间的中位OS(P=0.190)、中位iLPFS(P=0.334)和中位iRPFS(P=0.338)没有统计学差异。在未接受TKIs治疗的102例患者中,中位OS、iLPFS和iRPFS分别仅为19.5个月、14.8个月和14.2个月。其中,65例患者接受单独全脑放疗。两个治疗组之间的中位OS(P=0.182)和中位iRPFS(P=0.837)没有统计学差异。但与全脑放疗组相比,全脑加推量放疗组患者有更长的中位iLPFS,差异有统计学意义(16.7个月对比12.0个月,P=0.032)。[结论]1.与全脑放疗相比,全脑加推量放疗能够显著延长患者的iLPFS,特别是对于未接受EGFR-TKIs治疗的患者。然而,两组患者的iRPFS和OS并无统计学差异。2.RPA分级是影响颅脑放疗患者OS、iLPFS的独立预后因素,GPA评分及EGFR-TKIs治疗是影响患者OS、iLPFS和iRPFS的独立预后因素。3.接受EGFR-TKIs治疗的患者并未从局部推量放疗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