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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文本翻译质量评估是应用翻译理论前沿之一,而应用译学又在沟通立法翻译理论成果和立法翻译实践中起到桥梁作用。飞速发展的中外立法交流与合作促使立法翻译实践领域建构一套立法翻译质量评估模式,能系统全面、准确可信地评估立法文本的翻译质量,同时这一评估模式还应具备可操作性。然而迄今为止,翻译质量评估主要集中于对非法律文本的研究上,在立法文本翻译方面,极少有学者涉足去探索出一套言之有理,持之以据且又能准确可信的评估立法文本质量的方法,分析其主要原因,建构这样一套模式,必须要有较为系统完备的理论支持。本文尝试去建构这样一种立法文本质量评估模式。基于Juliane House和司显柱先生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文首先确定了系统功能语言学视角下文本功能对等的翻译理论原则。基于此理念,本文所构建的模式主要采用描述分析和对比分析的方法,并在检验所建构的理论模式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量化分析采集了相关数据。为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法文本评估模式,本论文提出如下两个问题:1)依据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影响立法文本翻译的相关语境因素是什么?2)本论文的核心参数和必要程序有哪些?通过研究,本文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1)根据对立法文本语言分析考察,认为特定的法律概念、术语切实关涉到立法文本的整体交际效果,因此对立法文本概念功能的实现设定参数时将“主要立法词汇”纳入;2)对人际功能实现的参数设定,根据对立法文本语言分析考察,主要聚焦于句式(主要是陈述句),时态(主要现在时),第三人称代词和无人称代词,特别是聚焦于限定情态语和情态附加语;3)尽管之前的翻译质量评估研究成果中都没有将语篇功能列入考察维度,并认为语篇功能是对概念和人际功能起辅助作用,只要上述两个功能顺利实现,语篇功能就自然实现了,本文根据对立法文本的考察认为,立法文本的宏观框架结构是语篇功能在立法文本上的体现,立法文本中的语言格式安排(如法条的节和更小划分单位之间)都是反映立法文本的交际功能重要手段,译文的不同处理都可能对翻译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并且立法文本各法条内部语言单位的逻辑语义关系也直接影响文本交际功能,因此上述语篇功能,虽然可能不宜单独设定维度(主要因其在逻辑上和概念、人际功能不在同一层级,在实践中和概念功能多有交涉),但在评估译文文本质量中却不可或缺。基于此,本文在语域分析中考察原文和译文文本的宏观框架结构,在概念功能分析中考察了法条语言逻辑语义实现途径;4)本文通过对特定立法文本分析,不仅检测了所建构的评估模式,还进一步对该立法文本与译文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实现偏差进行了归纳总结,从而不仅对立法语言整体质量评估做了应用,证实模式的适用性,还就可操作性作出了深入探索的基础。本文所建构的模式是对法律文本中最为典型的立法文本翻译质量评估的应用,结合立法文本语言特点和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将对立法文本质量评估纳入了一个较为系统完备的语言学理论指导之下,在一定意义上对译文质量评估做出了初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