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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从古到今的基本任务应该是教育,中国当代大学的基本任务应该是本科生的教育工作。教育分开来说就是教学和育人两个工作,这两个工作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在我国尤其在省属高校,育人的主要工作都是由学工系统各职能部门来完成,而辅导员是学工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最主要的育人工作。为了保证辅导员工作,着力于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200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十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了: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约有2000万。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1]。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国各高校都已分别制定了辅导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06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对国内的103所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其中89.5%的高校己建立了辅导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其中,国家重点及部属高校的比重达89.8%,地方省属高校的比重则是88.2%,但是,还有一成多的高校未制定辅导员工作条例[2]。在这当中大部分高校普遍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相结合的考核模式,将辅导员工作的态度、业绩和能力三方面纳入到考核中。但对考核指标的选取和各指标权重的设定,都是从人为设定的,主观性非常明显。这样的考核,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相反会限制这支队伍创造更好的绩效,因为在考核中并没有全面、准确的反应他们自身的工作;这样一来会挫伤辅导员队伍工作的积极性[3]。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高校辅导员个体的发展方向和行为准则有着最为直接的导向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高校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并依据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理论等相关的理论,通过在四川某高校内部实际调查统计各项指标的基础上,构建出一个全新的四川省属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体系,并且运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和简单的数学方法确定了各项考核的指标权重,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该绩效考核体系。这样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后,不但可以较为全面的反映出省属高校辅导员这支队伍自身的特点,并且可以在更清晰、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的指引下,帮助辅导员发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能迅速地加以改进,提高省属高校辅导员队伍整体的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