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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社区教育是一种具有理想性质的农村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在这一虚拟的理想状态中构建一个理想的教育框架,并不表示这种构想只是一种空想,相反,这一构想是一个能够实践的乌托邦。虽然目前国内外有关社区教育的研究较多,但专门将农村社区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放在同一框架下研究还相对较少。因此,“县域社区教育: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农村职业教育”一文,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并未按照以往研究农村教育时对人力资本理论的倚重,而是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理论依据,探究新时期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平问题。本文从社会学、人口学的视角,系统地研究了人口变动和人口流动对未来几十年中国教育的影响,促进了教育学与社会学、人口学的交叉发展,丰富和发展了职业教育学的原理,为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参考依据。本文从城乡二元分治的社会经济特征入手,分析这种特征下教育发展的不公,继而指出要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政府就要在农村实行“补偿性”教育。然后,根据我国政治体制与我国特殊的经济发展单元划分,确定了继续推进“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开展县域社区教育,这也符合我国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要求。最后,在此基础上,探索县域社区教育的管理与经费投入机制。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一、农村教育要想成为城乡一体化的有力助推剂,必须对农村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农村职业教育将作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国家对农村施行“补偿性”的职业教育,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二、县,作为中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独特的单位,具有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先天优势。以县域社区教育的形式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不仅可以大力推进农村的教育水平,还可以通过提高农村人力资本,促进农村社区发展。所以,县域社区教育问题不是简单的教育问题,而且也是深刻的社会问题。三、政府在县域社区教育的投入与管理上,要继续推行“以县为主”的体制,赋予县级政府对当地农村职业教育的管理自主权。在财政投入上,明确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共性,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