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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是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2004年吉林省梨树县第一家资金互助社成立为标志,新型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民资金互助社应运而生,拉开了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序幕。2007年,银监会正式发布《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正名,承认其在农村金融中的重要地位,互助社由此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高峰。但是,2012年10月江苏省灌南县两家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相继倒闭,暴露了当前互助社正面临新的困境,即与互助社迅猛发展相对应的是其内外部治理的相对缺失。互助社内生于农民内部,具有自愿性、互助性、民主性和草根性等基本属性,这些基本特性决定了互助社外部治理作用的有限性,互助社在外部监管受限的情况下,其良性发展极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内部治理水平,同时,当前互助社的外部治理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具体监管政策还要视互助社将来的发展情况而定,因此完善互助社的内部治理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广义的内部治理包括组织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内部治理文化等多个方面,所以完善内部治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成是一种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才能达成目标。总之,完善的内部治理能够较好的解决互助社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对互助社的各利益相关者形成相应的制衡机制,促进互助组织的正常运营。本文首先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等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对已有的有关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部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等作了系统的归纳梳理,之后结合合作金融理论、金融市场不完全竞争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现代产权理论等,文章重点从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组织目标、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入手,运用实地访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部治理现状展开全面的调研分析,根据获得的一手数据,在科学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农民资金互助社在内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优化互助社的内部治理,为互助社走出当前的经营困局提供参考。文章通过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现状的调研发现,互助社的内部治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互助社当前发展定位与其初始目标设定产生了一定偏离;治理结构中“三会”设立流于形式,“内部人控制”问题较为突出;在治理机制上存在诸多偏差和失效,包括决策中领导人一权独大,有关经营风险的防范意识和手段缺乏,利益激励机制一味追求绝对公平而忽略了相对公平,监督中依赖政府监管而忽视内部监督;在软约束方面内部治理文化相对缺失等。针对互助社的实际情况,文章进一步提出了明确互助社经营管理目标,营造良好的内部治理文化;优化互助社的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三会”作用;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防范潜在经营风险;建立科学有效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建立重要事项公示制度等建议,保障互助社持续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