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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过程中,农民协会一直作为一个基层管理组织见证着历史的变迁。土地改革时期,农民协会配合土地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政策宣传、没收财产、分配财产、清算地主等一系列革命斗争活动,为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但是,农民协会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囿于农民协会主体和自身权力结构的问题,出现了权力失控。在河口镇的土地改革过程中,农民协会初期的权力运行也是较为稳健的。但在土地改革工作队撤离后,出现了权力使用的乱象。那么是何种原因导致农民协会的成员会产生权力的冲动,将本来有序的权力运行演变成了失控的局面。 为此,本文以湖北省黄石市河口镇的10位土地改革当事人口述为依据,采用深度访谈,通过对土地改革过程中农民协会的权力运行过程,以及农民协会主体成员的权力冲动过程的研究发现:首先,作为他组织的农民协会由于建立速度过快立,导致选拔出的农民协会权力主体是教育文化水平过低且过于年轻的群体。他们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很难清楚地认知权力,且他们拥有与生俱来渴望权力的内在冲动。导致他们内心权力的冲动,更加强烈地衍生出权力私有的欲望,造成权力运行行为的失控。其次,作为一个自治组织,其权力的规制本身也存在缺陷。当时法律缺乏详细的规定,赋予了农民协会过多的自由裁量权,这给滥用权力提供了条件。最后,群众的低参与度导致了群众监督的缺失,进一步助长了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