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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护制度,又谓保护观察、保护管束制度,最早源于英美国家的probation system,是现代刑法理论和司法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台湾少年法制通过日本承袭于英美法系,其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经历了独特的发展过程,也取得了斐然的成绩。经过了“以教代刑”、“教刑并重”、“以教代刑”司法理念的起伏转变后,台湾地区建立了保护处分与刑事处分双轨并行、保护处分优先的少年司法处遇模式,而以个别化、科学化、社会化理念为基建立的少年观护制度亦是“台湾少年事件处理法”中极具特色的非监禁性少年犯社区处遇方法。少年观护制度虽尚未在大陆依法建立,但各地司法实践都有相关摸索和试点。随着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的制定、施行及探索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少年司法改革迎来了新的曙光。台湾地区与大陆属一脉之源,其少年观护工作虽历经波折但颇有硕果,亦可对大陆地区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些许借鉴。可借少年司法改革的契机,以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为蓝本借鉴,结合本土少年司法实践现状,尝试对大陆少年观护体系的构建提出相关建议。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理论与实践结合等方式,了解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现状,并以此为鉴,在保护主义的精神理念下,结合大陆司法实际对大陆地区少年观护制度的构建提供建议。本文主要研究台湾少年观护制度及运作机制和大陆地区少年观护工作现状及制度构建两大块内容,分为六个章节展开研究。第一章探析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的基本内涵。本论文开篇,分析台湾本土学术界及实务界对“少年观护制度”概念认定的各种学说,进而界定“少年观护制度”的基本定义和性质,即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已经成为贯穿少年事件处理审理前、中、后全过程的一项开放性罪错矫治体系。第二章系统探究台湾少年观护制度运作现状并作简要评析。首先探讨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的双轨模式——少年保护事件处理模式和少年刑事事件处理模式,为少年观护制度基本内容的介绍奠定司法背景。台湾少年观护制度现发展至涵盖少年事件处理全过程并自成一套体系,包括审前调查、急速辅导、转介辅导,审中交付观察、担任法定辩护人(实际中较少),审后的假日生活辅导、保护管束及劳动服务、留置观察及亲职教育辅导等内容。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具备惩戒与教导、犯罪控制与社会防卫、复归与矫治三大价值功能。然而,在近些年的实际运作中,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发展困境:少年观护体系弱化,观护定位应专业化;少年观护官角色多元,角色冲突宜明确化;少年观护法规模糊,观护措施该明确化;少年观护资源整合有限,观护力量应专业化。第三章分析大陆地区少年观护诸类学说及司法实践现状。大陆地区并未从法律上确立少年观护制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观护”也存在多种看法。本章以我国大陆地区对“观护”及“少年观护”的看法为切入点,进而分析已有的观护制度雏形以及各地开展的司法实践,并比较各类实践模式与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的异同,为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基础。第四章尝试对大陆地区的少年观护制度及体系的建立提出相关构想。最终章以内地已有的司法实践模式为基础,借鉴台湾地区少年观护制度的优秀经验,结合少年观护制度各构成要素的功能,提出了以相对完备的少年司法体系为基础、以相对独立的少年观护机构为支撑、以专业化与社会化并进的少年观护队伍为主力、以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少年观护体系为模式的基本观点及构想,以及对大陆少年观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些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