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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制度是新时期为了促进我国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结合我国农村基本土地制度而提出来的,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一次新的变革。在传统“两权”的基础上,将“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开来,其目的就是要释放出经营权的活力,推动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是“三权分置”总体指导方针,然而在具体实施中,是否真正落实了这一方针、存在什么样的突出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是推进该制度实施的核心。本文以陇西县为研究区域围绕这一核心开展了如下工作:首先,通过对该区域的实地调查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掌握该县推进耕地“三权分置”的实施状况。其次,在此基础上对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具体来说,在“所有权”方面,主要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权”界定的模糊,使得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并存在被私权占用的现象;在“承包权”方面,同样存在由于“承包权”在法律上权能定位的不清晰导致其法律效力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在耕地流转过程中出现“承包权”被弱化等现象;在“经营权”方面,由于缺乏建立专业的中介组织、政策宣传的不到位、对新型农民职业化培训缺失和对涉农资本引导的滞后性等政府相关服务的缺失,农村基本保障的不完善和对流转耕地用途的担忧和农业经营壁的存在,导致在“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水平低下、产权抵押困难等诸多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即在推进过程中应在明确“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确保其在农村地区的基层治理功能;在强化“承包权”法律效力的基础上完善其农村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对政府、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各方面条件的的优化,积极推动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提高其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