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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市场迎来了大扩容时代,加之财务投资者的出现与新型融资方式的涌现,市场迎来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和董监高的减持潮。在股票二级市场自由地买卖股票本应是市场参与者的权利,但上述主体的减持行为却与普通中小投资者的减持行为带来程度不同的危害。因此,从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与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宗旨出发,引导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和董监高规范有序地减持股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5月26日证监会出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随后沪深交易所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猝不及防的一剂猛药短时间内确实起到了堵住减持浪潮的效果。时隔一年多,《减持新规》的长期运行效果如何,还需要实证分析的检验。第一章本文将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近两年对违规减持行为的监管案例进行统计整理与分析,对两所的统计结果从违规类别、违规后果两个标准分别进行信息挖掘,归纳出近两年违规减持行为暴露出了一致行动人认定存在困难、股权质押类违规减持数量激增、财务投资者减持需求增大等特点。第二章本文研究了四种在现有规则约束之外,但引起市场普遍关注的“套路减持”行为,分别是协议离婚减持、公布利好消息后减持、门槛规避式减持与大宗交易兜底减持。综合实证分析与对“套路减持”类型化行为的审视,笔者总结出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法律规制还存在不足之处的结论,即系统化市场规则阙如、违规减持法律责任轻、体系化减持监管欠缺、对“套路减持”行为法律规制缺失。第三章本文通过论证合理规制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可以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引导价值投资的理念、减少董监高代理成本、防范内幕交易等行为,因此理应在合理范围内规制大股东、特定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最后一章,针对第二章提到的不足,本文提出了需要系统性构建证券市场规则、加重违规减持者法律责任、体系化建构减持监管规则的完善建议,并围绕四种“套路减持”行为,分别提出了规制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