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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尽管在“入世”前,我国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提前实施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但是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又很短,因此,在全面履行TRIPS协定的过程中,无论在立法、行政,还是司法等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上,都有其独特之处。笔者是一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在审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同时,也见证了中国在“入世”前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历程。本文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司法保护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全文围绕TRIPS协定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衔接这一核心,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法律救济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阐释和研究。文中就TRIPS协定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的深刻影响作了阐述,对目前司法实践最为关注的知识产权权利认定、侵权构成、侵权责任、权利限制、权利冲突、执法措施等若干难点和热点问题,从如何与TRIPS协定相衔接来解决问题的角度,进行逐章的探讨和论述,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由于现阶段国内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进行专门系统研究的书籍和资料尚不多见。希望借此研究,使我们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成就、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更希望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制度构建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和完善上有所帮助。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对知识产权权利认定的概述。阐述了权利认定问题产生的原因,如立法过于抽象、原则和缺乏可操作性,知识产权各项法律制度的互相独立与其立法模式乃至执法机构呈平行、分散状态,权利授予程序上的先天不足和立法严谨性的欠缺;着重就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的权利来源、产生方式和权利范围的界定等涉及权利认定的问题,从立法规定和司法判断上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正确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权利保护的重要基础。第二章围绕“知识产权的侵权构成”,就TRIPS协定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构成的立场与我国的立法变迁和司法实践,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点、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等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提出知识产权侵权应确立以过错责任为基础,以过错推定和公平衡量为补充的侵权归责原则的观点,并指出“在知识产权领域应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学术观点存在的问题。此外,着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过错的司法认定、“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与“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区分、消费者能否成为知识产权侵权主体等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论述。在侵权者的侵权责任已经明确的情形下,侵权责任以何种方式承担,是法官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必须面对和最终处理的问题。在第三章“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形式”中,笔者通过对TRIPS协定中“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提供信息的义务”、“其他救济”等侵权责任形式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相关规定的对比分析,认为我国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度已经形成了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内的责任体系,而且对“停止侵权行为”、“防止‘实际侵权’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权利救济方式作了详细阐述。就知识产权权利人精神权利损害和惩罚性赔偿问题,笔者也提出了自己的一孔之见。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保护确立的宗旨之一是“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且要求各成员“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因此,在知识产权权利获得保护的同时,权利限制和权利冲突也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第四、五章的内容是结合TRIPS协定的相关规定,对各类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所作的分析和阐述;以合理使用制度为视角,对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以及商标法上的合理使用规则进行了专门探讨,认为新技术给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带来了挑战,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范围应根据信息种类和性质的不同分别予以界定。此外,商标权的过度保护不仅与商标法自身维持社会整体效益的目标之间有所抵触,而且与有效竞争的理念存在冲突,也极易与民法上的公平、诚信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发生背离,故商标专用权除了要受到商标法自身规范的限制外,还要受到民法基本原则和反垄断法的限制。在结合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对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成因和类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归纳了权利冲突司法解决的一般原则,并对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中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不相协调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权利的保障最终要靠法律的公平执行。知识产权民事法律救济的特殊性在于法院可以采取一些特别的保护措施,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诉前禁令制度。本文最后一章通过与TRIPS协定的比较,对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的法律制度进行了评述,指出临时禁令制度不应仅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范围。笔者还重点对诉前禁令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实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就如何解决在实施诉前禁令制度中“审查标准的确定”这一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