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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十分悠久的农业历史,即便在第二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不断上升的今天,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基础性地位仍不可动摇,农业的健康高效发展是国家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自从家庭农场的概念被提出来之后,就以其独特的优势迅速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主体。国家也不断采取措施,保障家庭农场的稳健发展。由此可见,对家庭农场的相关土地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实践意义。土地作为家庭农场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相关的法律制度不能适应现有农业发展的现状,将会制约到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采取措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引导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政策,同时鼓励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由于农村承包合同不健全、缺乏相关手续等问题,土地的权属缺乏有效文件证明,导致土地的产权无法明确认定。在对土地权利准确确认并登记的基础上,对家庭农场所拥有的土地权利主体进一步认定,才能明确家庭农场拥有的财产范围。同时,现有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只鼓励集体内部的土地流转,造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闭合,不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抵押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支持,种种原因导致农场主利用土地融资存在很大障碍。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建立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很有必要。本文结合相关学者的观点、规章制度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对家庭农场的若干土地法律问题具体分析。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引出本文的主题,对土地权利、土地流转、土地融资方面进行说明,指出当前家庭农场面临的最大土地问题,土地权属认定、土地流转及土地融资方面的困难及改善建议。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方法、归纳总结法和比较分析方法,综合说明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土地法律问题,对家庭农场面临的相关土地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从而为家庭农场的合理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