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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作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支付和资金融通工具,在带来巨大生活便利的同时伴随着许多问题。目前,由银行卡盗刷引发的纠纷屡见网络、报刊,给持卡人、银行、商户等带来了诸多困扰。持卡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选择将银行或商户告上法庭,由于立法的滞后和法官自由裁量等因素,同类型银行卡盗刷案件,究竟由哪个主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没有形成一致的判决。这种现象,一方面于司法权威的树立有碍,不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另一方面,也显然不利于银行卡交易秩序的有序建立和金融业的健康繁荣发展。论文从两个案例入手引出问题,然后详尽的阐述了银行卡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接着从维护持卡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银行应该承担的责任为违约责任,且民事审判刑民聚合案件要不要先刑后民,应该以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是否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最终提出了银行卡盗刷的责任主体,以及各个主体应该承担的举证责任,并就它们的责任进行了分配。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例引入,阐述我国银行卡盗刷案件同案不同判的现状。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银行卡盗刷的现状以及银行卡盗刷的表现形式、并且评析了我国银行卡盗刷的民事责任规定。第三部分着重论述了银行卡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并就银行卡内资金的归属、银行卡被盗刷的责任性质、刑民关系提出自己的观点。第四部分围绕银行卡盗刷的责任主体、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责任分配进行展开,论证了银行卡盗刷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