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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1999年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来,国家和四川省各级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善了生态环境,有效的遏制了长江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状况,为长江中下游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保障。但是,四川省在进行如此巨大的生态工程的同时,如何保证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硬件保障,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在四川省继续实施过程中需要探讨和研究的内容。本文通过部分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分析了四川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现阶段的现状和效果,针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对四川省区域经济的影响,分析了农村的消费结构、种植业的产量和地区财政收入,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法计算了四川省GDP和三大产业产值受到的影响。探讨了四川省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后,区域经济补偿的主体、标准和渠道。退耕还林还草后,四川省的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养分含量增加,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土壤侵蚀量平均每年减少0.53亿吨,生物量增加了2947.76万吨,水体含沙量减少了60-80%。针对区域经济受到的影响,将四川省1997年124个部门的投入产出表依据直接消耗系数进行重新合并分类,得到了突出农业的30个部门的投入产出表。在6年的退耕过程中,四川省种植业产值共计减少了276864万元;三大产业的产值分别减少了1330152万元、2004577万元和1469305万元,以第二产业受到的损失最多;四川省退耕以来其地方财政共计损失和支出68134.38万元和146002.2万元,GDP由于退耕政策的影响共减少了480.4亿元。种植业的产量减少导致相关的生产部门寻找相应的替代品,使四川省第二产业对种植业的依赖程度降低。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97年的0.16下降到0.14,说明农民的生活水平在现阶段有了提高,但是并没有可持续性,一旦国家补偿结束后,退耕农民的收入将下降。在国家的补偿政策结束后,需要更多的融资渠道,来帮助四川省继续进行退耕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退耕地区的经济发展。针对这一问题,探讨性的提出以四川省财政收入损失和GDP的损失为补偿标准,以长江中下游地区政府和企业为补偿主体,通过项目投资、建立生态基金、生态税收等渠道为四川省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保障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