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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核心问题。近年来我国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人们谈“食”色变,食品安全问题及食品安全案件的存在,直接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提升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要保证我国食品安全,需要强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政府部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及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承担着维护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直接影响食品安全风险的高低,并决定着食品市场的发展秩序、政府公信力及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显著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基于此,本文结合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概念,运用公共管理学理论知识,借助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及外部性理论等相关理论成果,基于贾汪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从监管体制、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等角度出发,采用文献研究法与案例分析法,重点剖析了当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当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性不足的基本问题,结合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与启示,提出贾汪区食品安全监管要改革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事前预防、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体系,为保障区域食品安全奠定基础,维护辖区内居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