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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在全国农村合作运动蓬勃兴起的大背景下,和县乌江农村合作运动在安徽省内率先开展,并得到了中央农业推广委员和金陵大学农学院等机构团体的直接参与。作为安徽农村合作运动的一个典型,乌江农村合作运动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乌江农村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合作体系,涉及到组织、生产、运销、金融、教育等各个领域,是对乌江农村社会的一次整体性改造尝试。乌江农村合作运动为乌江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并为乌江农村社会走向近代化提供了一次契机。作为一次农村社会的改良活动,乌江农村合作运动最终在现实环境的制约下以失败而告终。政府未能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合作运动健康发展,为合作运动创造一个有力的外部环境,反而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威主导了合作运动的控制权,使得乌江农村合作运动打上了深深的“政府烙印”。乌江农民对于合作理念的缺乏认识以及自身素质的低下,也使乌江农村合作运动在开展的过程中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