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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五十年开始的新共和主义的复兴运动给政治学界带来了一股“共和”之风,无论是新雅典主义学派还是新罗马主义学派都从古典共和主义那里发现了当代政治发展所需要的政治资源。在共和主义理论的框架下,通过对自由主义理论进行反思与批判,当代的共和主义学者在不同的领域发展出独特的理论体系,形成了当代的政治思想流派——新共和主义理论。菲利普·佩迪特作为新一代共和主义复兴运动的主要代表,更是直接指向自由主义的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第三种自由——无支配自由观。这一免于专断性干涉的自由,有别于由贡斯当、伯林发展而来的消极自由,更不同于积极自由的进路。这一自由观不仅仅停留在一种自由选择的范围之内,它需要更进一步的保障。因为免于干涉的消极自由并不意味着能够安全、有弹性的享有个人自由,如果外界对自己的专断干涉不受任何的控制,那么这种干涉便构成了一种支配。免于支配的自由需要更具规范程序的制度性保障,以排除各种形式的支配。佩迪特对宪政与民主制度进行的全面设置,正是用以实现对无支配自由的保护。但是宪政对国家的规范与限制不能确保全方面的安全,现实政治运行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难以避免的。由此,佩迪特将一种争议性民主的重要性摆在了首位,争议性民主通过三方面的要求——审议的基础、包容的发言权以及回应的论坛,来实现民主的保障作用。所谓争议不是满足于一种讨价还价过程中形成的妥协,而是赋予每一个公民捍卫自身利益的权利。拥有争议民主的公民,无论是居于多数的位置,还是处于少数的地位,都能依法参与民主运行,以获得合法程序赋予的基本保障。佩迪特解析民主的症结:正是由于多数意志的决策具有其危险的一面,虽然选举民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仅依靠这一民主形式难以捍卫公民的无支配自由,民主需要在多数原则的运作之中保护少数。佩迪特推出争议性民主绝不是对自由主义选举民主的一种否定,而是在这一基础之上,寻求更佳的制度保障。争议性民主努力调节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张力,希望通过这一独特的民主制度保障公民的无支配自由。面对当代社会发展出现的各种问题: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全球化带来权力的横向蔓延,公民政治热情的持续降低,网络化发展带来的人际关系的冷漠等等。新共和主义正是希望通过复兴古典共和主义的政治理念,强调公民的积极政治参与、重视公共美德的意义等等来应对现代社会的重重危机。佩迪特构建的共和主义理论正是从这一积极意义出发,强调公民的一种无支配自由,通过一种争议性民主的设置保障这一自由,进而应对现代社会的各种形式之专断干涉。免于支配的争议性民主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当代中国,也具有一定的的借鉴意义,现代国家的构建需要积极的政治参与,在进一步发展国家的民主制度的同时,通过制定各种法制化、制度化的程序以不断规范我国的未来发展,保护公民的自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