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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房地产业一直被评为中国当前赢利最高的行业之一,但是近几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房地产开发商传统的融资渠道不再像以往那样畅通,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对中国房地产业至关重要;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中国的民间资本已经经历了从原始积累到再资本投资的过程,如何创造一个安全、收益稳定投资工具对广大投资则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恰恰可以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本文从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起源、发展开始,以实证的分析方法,从法律角度分析美国、德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的建立、运行和监管;以图示的方法阐明投资者,投资公司以及银行等机构分别作为受益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及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此外,本文针对中国的法律状况,分析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并对中国相关的立法作了简要地分析。 最后,本文从我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出发,论证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是必要的和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