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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现象客观、广泛地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类语言中,同样存在着许多词语,它们所表达的概念明确的外延,即“模糊概念”。1965年,美国加州大学教授查德发表了“模糊集”系列文章,标志着语言学中一门新学科的出现——模糊语言学。模糊限制语是模糊语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模糊限制语这一概念最早由拉科夫提出。1972年,她在论文《模糊限制语——语义标准和模糊概念逻辑的研究》中给模糊限制语下的定义是“一些能使事情更加清晰或更加模糊的词语”。模糊限制语是英语中常用的一种策略。它能暗示作者缺少对特定命题真实价值的完全承诺,或者是作者的不情愿做那样的承诺。在言语交际中,模糊限制语的使用可以增强话语的可接受性,使言语表达更委婉、更礼貌、更稳妥,不仅有效地保护了说话者,实现了说话者自我保护功能,而且可以提高言语的表达效果和灵活性。。因此,能否恰当的使用模糊限制语能够反映出一个人对英语语言技巧的掌握程度和语言能力。本文结合相关研究,对模糊限制语的概念,语义特征、语言表现形式及分类等进行探讨,并通过运用语用原则中的“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面子威胁”理论对模糊限制语的使用进行具体的语用分析,讨论了其使用原因以及在交际中的语用价值和人际功能。根据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为了确保语言交际的顺利进行,说话人和听话者双方要彼此合作,遵循一些准则。并且,说话人或许会使用一些模糊限制语,而它们的使用会遵循某一准则,同时为了交际目的的需要而违背另一条准则。“礼貌原则”是另一个反映模糊限制语使用的重要领域。根据“礼貌原则”的各个准则,对模糊限制语的使用作了进一步的分析说明。此外,本文还指出了模糊限制语有待于未来进一步研究的领域,比如,模糊限制语在英语教学中的学习,不同交际领域模糊限制语的使用,跨文化方面的分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