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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为对象展开研究,通过对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的一般根据和特殊根据的分析,找寻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形成的内在根源,从而为我国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的选择找到理论上的依据。本文认为,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选择的一般根据是无形财产权的内涵、外延、特征、本质和性质,特殊根据是与无形财产权相关的本国历史传统、现有体制和司法素质等国情。如今,世界上最主要的三种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是:民法典归化模式、法典化模式、特别立法模式。本文对这三种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进行了比较并分别进行了分析。依照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选择的一般根据和特殊根据,借鉴各国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选择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我国无形财产权立法模式的应然选择——链接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