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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干部住房社会化保障是落实军委“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针的战略举措,是我军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军队干部住房社会化保障是我国房改形势的大势所趋。我国将逐步调整和完善住宅业余融政策,实现住宅分配的货币化,并逐渐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启动房屋租赁市场。军队必须按照住房消费的特点和规律,以高效使用军队干部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为理论基础,建立有信用支持的军人购房贷款模型,尽快实现军人住房由自我积累型滞后消费向信用支持贷款超前消费的转变。 住房社会化保障是外军解决军官住房问题的成功经验。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军官住房从一开始即实行社会化保障,国家对中低收入阶层的建房、购房、租房均实行倾斜政策。俄军军官住宅基本上是社会化。土耳其、波兰、捷克实行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体制解决军官的住房问题。南非、埃及军官住房实行社会化、商品化,由于住房政策优惠,军官自有住房比例较高。 目前,我军干部住房保障体系,主要采取公寓房和经济适用房相结合的保障方式解决在职干部的住房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干部住房紧张的矛盾。但与此同时,诸如占用军队军事用地、经费过多等深层次的问题也凸现了出来,并且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军队办社会的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为军队实施后勤保障社会化奠定了基础。当前,我们应该在积极、稳妥、谨慎地发展经济适用房的同时,增大对军队干部住房社会化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建立市场化导向的住房供应体制;清理税费,合理负担,完善住房金融机制,扶植住房建设与消费;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军队干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