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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制度,自诞生之初就散发着迷人的光彩。关于信托起源的观点有很多,一般认为,中世纪英国的用益制度是现代信托制度的雏形。虽然早期信托更多地表现为消极的人头借用以及隐含着某些负面情状,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托制度的功能也在发生着演进与嬗变,即由原来简单的财产管理与移转向投融资、新型理财等方面发展,直至担负着服务于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在信托制度的诸多功能之中,为保全财产和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担保功能是其中重要的一种,而此一功能却往往被人们忽视。罗马法时期的信托质,是借助信托形式以实现担保目的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