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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我国重新开启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建立竞争性的电力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构建竞争性的电力市场主要是将竞争引入发电侧和售电侧,完善并强化对电网的监管。我国按照“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改革重点和路径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售电市场放开后,电力市场将会经过一段时期的动态重构,电力产业的组织模式和运营机制发生改变。本文结合发达国家电力市场改革过程中的有关特征,预期中国电力市场经过动态重构以后,会出现较为稳定的远期模式。在简要总结发达国家售电市场放开后电力市场交易环境和运营机制的基础上,对电力市场交易主体的角色定位和盈利模式进行了分析,进一步分析了目前我国市场上的电力价格体系及其特点,从而获得交易主体的行为方式和价格影响要素。针对售电企业在批发市场购电和在售电市场售电的双角色,构建了两阶段两模式的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在售电市场上,独立售电企业之间进行博弈,在无限次重复的博弈过程中,由无名氏定理可以保证独立售电企业之间相互合谋垄断售电市场。在无限次重复博弈的阶段博弈中,存在两种竞争,一种是以电量为竞争条件的Cournot博弈,一种是以电价为竞争条件的Bertrand博弈。在批发市场上,合谋的独立售电企业联合体与发电企业就批发价格进行讨价还价博弈。本文分别构建两种竞争条件下的博弈模型,并分别描述出两种博弈下售电公司和发电商的阶段支付,首先通过帕累托最优前沿构建出基本关系,再通过鲁宾斯坦讨价还价博弈求解合谋的售电企业与发电厂商的讨价还价模型。结果表明:在稳定的远期模式下,独立售电企业即使合谋垄断电力市场,通过Bertrand博弈的阶段博弈达成的垄断零售市场仍然能够降低电价。最后,以博弈模型的均衡解为基础,通过软件仿真模拟,从博弈主体自身特性的贴现因子和市场政策环境特性的常数因子两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系统性运营调度、电网公司效率、燃料要素投入、需求响应和议价能力多个方面为我国售电市场的电价规制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