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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或者称首次公开募股,即通常所说的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份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第一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的过程。新股发行制度,是指公司首次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时,与新股的定价、承销和发售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及安排。我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之初至今,进行了多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保荐制与二次询价相结合的新股发行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进行,新股发行制度注册改革也提上了日程。为了确定历次发行制度改革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以更好的预期注册制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本文选取1991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我国市场所有上市公司的数据,基于抑价率的视角,利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模型,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不同时期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 本文首先在第一章对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思路以及论文结构进行简述。然后通过第二章的文献综述和第三章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及比较和分析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不同阶段发行制度的异同,为后续章节的实证分析做理论准备,并提供理论依据。接着本文利用 EViews软件通过一元线性回归和多元线性逐步回归的方法,将解释变量分为制度因素、公司质量和市场情绪三组,以新股发行抑价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对我国不同时期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成效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对实证结果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发现随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进行,在我国新股发行抑价率逐步降低的同时,能够对我国新股发行抑价率产生有效影响的变量逐步增多,说明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效果明显。但是,实证研究同时也发现,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不同阶段,对我国新股发行抑价率产生有效影响的变量主要来自制度因素和市场情绪两个变量组,来自公司质量组的变量较少。尤其是市场情绪组的上市首日开盘涨幅和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两个变量的影响尤为明显。这说明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尚存在较大的问题,亟需进行进一步的制度改革尤其是注册制改革,以解决我国一级市场的供需矛盾,遏制二级市场的恶性炒作,促使我国市场退市机制和追责制度的健全,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