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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这确立了新型城镇化的地位。中部地区是我国“三农”问题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扩大内需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新型城镇化是中部地区发展的关键。传统的城镇化存在城市建设不合理、城市区域发展不协调、城市生态恶化、城市社会管理问题突出、“土地的城镇化”与“人口的城镇化”的不同步等问题,因此只有新型城镇化才能解决中部地区城镇化中存在的问题。对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综合研究,从不同角度找出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促进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充分了解新型城镇化相关概念、相关理论以及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人口、社会、城乡统筹、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6个方面选取指标构建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改进的熵值法对中部地区总体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以及中部六省的新型测城镇化水平进行评价分析。评价结果显示: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在2014年—2018年期间在全国四大区域中排名第二,落后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新型城镇化水平增长迅速,增速全国第一,五年来与东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在不断缩小;在中部地区内部,2014年—2018年中部六省的新型城镇化水平都呈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湖北省发展水平最高,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他省份都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中部各省五年来的排名基本稳定,其中湖北稳居第一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对评价结果以及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中部地区存在问题为:经济发展水平低且质量不高、人口发展水平和人口素质不高、社会发展水平较低且社会资源供给不足、环境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创新驱动经济增长并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农村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社会资源供给主体多元化、环境治理与社会发展并驾齐驱、全面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