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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官僚作风、贪污腐败越来越严重,为了遏制公款吃喝、公费出国等现象,要求“三公”经费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中央部门和各级政府开始披露“三公”经费信息,这有利于保证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 由于我国“三公”经费信息披露制度提出较晚,相关研究文献十分有限,本文以S省为例,尝试从公共管理学和经济学角度阐述“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和必要性。选取S省几个典型省直管部门,利用它们公布的“三公”经费信息文本数据,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统计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公布内容的统一性、完整性以及信息获取的便利性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S省“三公”经费信息披露的质量呈上升趋势,但依然存在“三公”经费概念混乱、公布内容粗略、统计口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然后,我们对S省“三公”经费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原因:责任主体回避问题、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追责不到位。最后,我们根据研究结论和国内外政府信息披露的实践经验,从三个层面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在思想层面上要提高媒体、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意识,政府应当转变行政理念;在制度层面上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在实际具体操作上要规范政府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建立预决算听证制度,明确统计范围等措施,最终形成政府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