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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如何激励企业创新主体——员工的创新积极性一直是企业在创新路途中探索的永恒话题。高承诺工作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与塑造员工态度与行为的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为企业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创新人才。然而,理论与实践研究者对于高承诺工作系统究竟是如何促进员工创新行为以及在实际的企业运营中领导者如何配合才能最大化高承诺工作系统对员工创新行为的促进作用仍知之甚少。因此,研究高承诺工作系统与员工创新行为关系间的中介机制以及调节机制对于理论与实践界都有着重要意义。本研究在整理与归纳高承诺工作系统、员工创新行为、工作投入与偏私对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以工作投入为中介变量、以偏私对待为调节变量,构建了高承诺工作系统与员工创新行为关系研究的中介式调节模型。随后,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法收集了来自广东、湖南等省份所属企业的63个团队的276份领导员工配对数据,使用LISREL、SPSS与HLM软件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信效度检验、聚合度检验、相关性分析、多重共线性检验以及回归分析,来检验高承诺工作系统与员工创新行为的关系,以及工作投入的中介作用与偏私对待的调节作用。研究主要发现:(1)高承诺工作系统对员工创新行为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受到偏私对待的负向调节;(2)高承诺工作系统对工作投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受到偏私对待的负向调节;(3)工作投入在高承诺工作系统与员工创新行为之间起中介作用;(4)工作投入中介高承诺工作系统与偏私对待交互效应与员工创新行为之间的关系。本研究也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建议:第一,健全与完善高承诺工作系统,提高员工工作投入与创新行为。第二,避免偏私对待,最大化发挥高承诺工作系统对员工工作投入与创新行为的促进作用。第三,提高员工工作投入,强化员工创新积极性。第四,弱化偏私对待与改善员工工作投入双管齐下,最大化实现高承诺工作系统对员工创新行为的促进作用。最后,本研究总结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以及相应的研究展望,以期能够为未来的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