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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药价虚高成为群众关心的、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药品价格的合理,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健康。药品市场本属竞争性的市场,对于竞争性的市场,市场监管本应限于制定规则,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但对于药品市场的监管却渗透于药品生产和流通直至销售的各个环节。这主要是药品本身的两个基本特点决定的:其一,药品涵盖所有人群,所有阶层的需求;其二,药品的使用与病人生死攸关。因此,绝大多数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伸出“国家之手”对药品价格进行规制。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放开药品价格,随着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市场很快出现供过于求,但药品价格并不遵从市场供求与价格走势的一般规律,而是出现一系列反常的现象:药品价格不降反升!药品价格市场机制严重失灵。国家针对虚高的药价先后采取了22轮降价措施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实行综合治理,广大民众拍手称快。然而,人们冷静地发现,在买药之时并不能感受药价在下降,这说明我国的药品市场机制出现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药品价格是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问题,其价格的虚高倍受关注。经济学者和社会学者在这方面有着不少的研究。但从学术的发展来看,学者们的研究主要是从经济学角度对价格的形成,原因的分析以及对各相关制度的介绍,比较研究。而从经济法角度入手进行系统研究和探索的论文或专著则罕有。鉴于此,论文试图从我国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出发,以药价虚高的原因为切入点,对药价虚高的经济法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系统论证,旨在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的方法,全新的提出一套从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条路径的经济法治理对策,控制虚高的药品价格,使有限的医药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并能有助于回归医药费用使用的本来目标,即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这也是文章的创新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