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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水资源政策和收费标准对就业和经济增长有不同的影响。本文通过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以不同的水资源费标准作为脉冲向量,对模型进行脉冲冲击,实证模拟了不同的水资源费标准对我国经济产出和就业的影响,最终得出了一个最优的水资源费收政策。研究表明:征收0.1元/吨的水资源费的政策对我国经济产出和就业的影响并不显著,而采取“中性”费收政策,则会产生十分显著的负面效应。因此,建议在短期收取0.1元/吨的水资源费,在长期逐步增加征费额度,而不提倡实施中性的水资源费收政策,这样有利于经济体适应突发的来自水资源费的“外部冲击”,并且最大程度的引导耗水行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论文由六个部分组成,主要围绕高耗水行业和低耗水行业的划分标准、水资源费和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及就业的影响,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加以论证。第一部分为导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国内外研究综述和创新点等;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水资源费的征收现状和面临的问题,研究表明我国的水资源费在征收上还未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机制,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加大力度去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资源费收政策;第三部分是相关理论的分析;第四部分是水资源费对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推导;第五部分为水资源费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影响的实证分析。通过制定对低耗水行业和高耗水行业全面征收水资源费而不对任何行业补贴和“费收中性”两种费收政策分别进行模拟,结果显示,目前,“费收中性”政策在我国还不是很有效,征收0.1元/吨的水资源费的政策对我国经济产出和就业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显著,并且这种负面的影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小;第六部分为对我国开征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的建议。通过分析,主要形成了以下建议:1、在费收政策选择上,不建议使用“费收中性”政策,而是对高耗水行业和低耗水行业同时征费而不加以补贴。2、以0.1元/吨水资源费为基础,逐步增加征费额度,有利于经济体适应突发的“外部冲击”—水资源费,并且引导耗水行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