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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党中央从社会公正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积极响应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模式的号召、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的惠民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始于2009年,至今已有四年多时间,进展迅速,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湖南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面临着农民养老难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城镇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以及农民原有养老价值观念的变化,这些因素都暗示着一个事实:传统的家庭养老已不再能够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农民养老的重担了。因此,在湖南省实施新农保政策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与各级政府要求一致,且必要的、紧迫的行动。笔者选取了湖南省平江县为调查区域,首先是因为平江县是典型的集老区县、山区县、贫困县为一体的县级区域,其地理特征特殊;同时也是湖南省岳阳市唯一的首批新农保试点区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关注,具有政策推广实施时间更长、实施程度更深入等特点。然而,平江县新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更具代表性。因此,笔者希望以平江县的分析研究为切入点,反思地方政府实施新农保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挖掘其对全国性新农保制度调整的借鉴意义,提出中央政府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通过对平江县的5个行政村和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放问卷,收集农民和新农保工作人员对现行政策的反馈作为第一手材料,并从中总结出新农保政策实施中的经验、问题,以此提出对策建议,更具有现实性和启发性。本文主要从五个部分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中的政府责任研究展开讨论。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交代现阶段新农保制度实施的时代背景和意义、有关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叙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通过阅读大量国内外文献,结合2012年7月参加的湘潭大学关于“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现状调研”数据,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第二部分是从理论角度出发,明确与本文研究对象关系紧密的概念和理论,以及现行新农保制度中的政府责任的具体定位;第三部分,描述在湖南省发展和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梳理湖南省新农保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具体的实施模式,为后期的平江县新农保实施情况分析营造政策环境;第四部分为本文的重点章节,主要是通过对湖南省平江县新农保实施现状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从中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和可供推广的经验;最后,以平江县的分析研究为支撑,提出中央政府完善新农保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