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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护日益受到关注,财产权作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与其他基本人权的实现有着密切的关系。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已得到各国宪法的尊崇,作为“宪法应用法”的刑事诉讼法,在利用公权力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干预时,基于该权力自身的“扩张性”特点,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造成侵害。侦查人员为获取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法搜查、扣押等强制性侦查行为,违法适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立足犯罪嫌疑人财产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人权地位,通过对其理论基础和域外立法的考察,分析现行立法的不足,通过法律基本原则和司法令状等具体制度在立法上的构建,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的保护。